中華郵政105年職階人員甄試簡章
「中華郵政105年職階人員甄試」第一試筆試定於105年09月11日舉辦,報名期間自105年08月05日09:00至08月18日18: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詳細內容請見甄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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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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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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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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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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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試 : 筆 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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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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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8月5日(五)09:00
至8月18日(四)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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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請注意繳款期限,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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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詢入場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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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9月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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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至測試專區查詢測驗地點、試場位置及入場通知書編號。
2.輔以書面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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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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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9月1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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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台北、台中、高雄3個考區同時辦理,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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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與選擇題解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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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9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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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測試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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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疑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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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9月12日09:00
至9月13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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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測試專區申請,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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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詢測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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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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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至測試專區查詢。
2.依筆試成績擇優參加第二試。
3.輔以書面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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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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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月11日09:00
至10月12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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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測試專區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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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複查結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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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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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查結果以掛號郵寄,並輔以簡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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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試 :口 試 、 體 能 測 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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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詢入場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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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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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至測試專區查詢測驗地點、時間、試場位置、第二試編號及應注意事項。
2.輔以書面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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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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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月15、16日
(星期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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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別之時間及地點,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逾報到時間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棄權。
2.集中於臺北地區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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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查詢甄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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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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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至測試專區查詢。
2.輔以書面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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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結果複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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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月24日09:00
至10月25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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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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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結果複查結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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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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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查結果以掛號郵寄,並輔以簡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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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中華郵政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2)電話洽詢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夜間及例假日,請多利用電子信箱:post@ tabf.org.tw (相關詢問事項將於3個工作日內回覆)。
貳、資格條件、甄選職階、類科、筆試科目、工作地區及錄取名額
一、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應試人員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查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勞工年滿65歲,雇主得強制其退休)
(四)學歷:需符合各職階甄選類科學歷條件,並應於105年10月14日(含)前取得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在學學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應切結至遲於通知報到日前繳交(註1)。
二、職階:營運職-共3類科,合計正取名額8名、備取6名。
三、職階:營運職-郵儲業務類科,分甲、乙、丙、丁4組,依北、中、南3區缺額劃分錄取分發區,合計正取名額83名、備取13名。
擔任工作:錄取分發區內各級郵局營業部門(含櫃台)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四、職階:專業職(一)-共9類科,合計正取名額25名、備取14名。
五、職階:專業職(一)郵儲業務類科,分甲、乙、丙、丁4組,合計正取名額77名、備取10名。
擔任工作:錄取分發區內各級郵局營業部門(含櫃台)業務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六、職階: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類科,分19個錄取分發區,合計正取名額384名、備取135名。
擔任工作:各級郵局郵儲壽營業櫃台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七、職階:專業職(二)內勤-郵務處理類科,分10個錄取分發區,合計正取名額124名、備取35名。
擔任工作:各級郵局郵務營業櫃台、各郵件(遞)部門郵件處理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八、職階: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類科,分19個錄取分發區,合計正取名額673名、備取279名。
擔任工作(註5):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九、職階:專業職(二)外勤-運輸業務類科,正取名額3名、備取2名。
擔任工作(註6):外勤大卡車駕駛、籃車運輸、郵件交運、上收或郵政業務相關工作。
註1:所列學歷及資格條件均需符合,除專業職(二)各類科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外,其餘不接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所需各項證書、合格證明(書)係指核發機關(構)核發之正式證書、合格證明(書)限於105年10月14日 (含)前取得者。在學學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應切結至遲於通知報到日前繳交;如係國外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註2:如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測驗成績合格證明者,若為95年8月1日(含)後取得,依金管會規定必須加考「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明。如通知進用時,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證書仍須為有效。
註3:臺中港郵局及恆春地區(含枋山鄉、車城鄉、牡丹鄉、滿州鄉及恆春鎮)2個錄取分發區,因氣候或交通因素,錄取人員經分發進用後,自試用期滿之翌日起,服務滿3年後方得申請外調他區服務。有關以上2個錄取分發區之交通食宿等詳情請洽:
(1)臺中港郵局:臺中郵局人力資源室(聯絡電話:04-22215121轉503)
(2)恆春地區:屏東郵局人力資源室(聯絡電話:08-7330222轉502)
註4:本分發區(位於桃園國際機場)錄取人員均需配合輪值晚班或夜班工作,並應自備交通工具。
註5:專業職(二)外勤郵遞業務類科錄取人員所擔任工作,尚須熟悉駕駛郵局配置之腳排檔重型機車及手排檔汽車,否則視為試用不合格。專業職(二)外勤各類科工作,因體力負荷較重,適合體能狀況佳、對天候環境適應力良好及遇突發狀況時(例如交通事故、犬隻攻擊等)應變能力佳者報名參加甄試。
註6:專業職(二)外勤-運輸業務類科錄取人員均需配合輪值晚班或夜班工作。
註7:各錄取分發區郵局轄屬各級郵局地點詳情,請參閱「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post.gov.tw/)首頁>營業據點>營業據點一覽尋找全國營業據點>直接點選地圖上的地名查詢。
參、甄試方式
(一)第一試:筆試
1.營運職: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各2科,共4科。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貳項。
2.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共同科目1科及專業科目2科,共3科。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貳項。
(二)第二試:口試、體能測驗
1.營運職、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內勤櫃台業務類科人員採口試。
2.專業職(二)內勤郵務處理及專業職(二)外勤人員採口試及體能測驗(搬運郵袋)。
肆、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台灣金融研訓院 (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post) 及中華郵政公司網站(http://www.post.gov.tw),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ptc.tabf.org.tw/tw/ptc_105post),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應試人權益。
(四)參加甄試人員務請先詳閱甄試簡章內容,僅可擇一甄選類科及錄取分發區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科、職階、工作地區、錄取分發區或應試考區。
(五)應考人員如有身心障礙或特殊因素於測試時需要特殊試場或服務,請於報名時申請「特殊考場」並註明需求,台灣金融研訓院(以下簡稱本院)得要求應考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在考試公平原則下,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
中華郵政歷屆試題
如因法規修訂致試題不適用或解答有誤時,請自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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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第2次職階人員試題與選擇題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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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從業人員試題與選擇題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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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從業人員試題與選擇題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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