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04年7月17日修正「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職階人員甄選進用規範」,相關修正項目公告如下: (一)原名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甄選進用規範」修正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職階人員甄選進用規範」。 (二)專業職(二)內勤第二試僅郵務處理類科採口試及體能測驗2項,其餘類科仍採口試1項。為茲明確,於第4點第2項第1款及第5點第4項第1款「專業職(二)內勤」文字末特別補充註明(不含郵務處理類科)一詞。 (三)職階人員體能測驗(搬運郵袋)應注意事項第5點次數計算: 自開始之一端將郵袋搬至另一端放落在地(雙腳須落地,且均在端線外),算為1次。未過中線者不計次,已過中線未達另一端界線者,以半次計。 相關詳情請至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http://www.post.gov.tw)\訊息中心\公告欄\職階人員甄試專區查詢 聯絡人及電話:人力資源處 黃輝偉 02-23921310轉2845 新聞來源:中華郵政